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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一非法采伐银杏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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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1-10 新闻类别:行业动态 点击次数:1060 |
以牟利为目的,收购银杏树,并组织他人进行非法采伐,终落入法网。近日,凤冈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陈远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4千元,判处被告人张中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千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周松、晏维林和潘大军也被判处九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http://www.jsyqmm.com 10年5月27日,陈远洪、张中华以经营银杏树牟利为目的,选中凤冈县进化镇红安村村民田某家的一棵银杏树后通过电话联系周松,周松答应以4500元的价格收购此树,并约定由陈远洪等人负责采伐并将树运送到余庆县松烟镇境内后才付款,于是陈远洪、张中华便以10元的价格买下此棵银杏树。次日,周松提供辘轳等采伐工具,陈远洪组织他人将树挖出,潘大军用吊车将树吊上晏维林的农用车。后张中华提前到凤冈县琊川镇境内放哨,陈远洪随车护送,晏维林驾车将树运往余庆县松烟镇,该车在途经琊川镇东方红林场时,被凤冈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民警查获,前来接树的周松随后也被抓获。 http://www.jsyqmm.com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林木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银杏,凤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陈远洪等五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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